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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在我省深入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自20064月,省政府发布《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发[2006]12号)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振兴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使振兴计划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五年来全省共招录选派1100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十二五”期间,是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仍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重要措施。基于我省农村基层艰苦的生活条件和人才匮乏现象还未从根本上扭转的现实,省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继续在全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我省农村基层选派10000名高校毕业生,培养20000名基层专业技术人员。

  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基层流动,省政府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是保证振兴计划招录人员所需编制和经费。二是对振兴计划招录人员给予奖励。三是对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四是对招录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提前转正定级。五是把在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为人才到基层服务创造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参加振兴计划招录选派的高效毕业生,对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人才政策落实不力等现象进行责任追究。 (文/张玉莲  赵沛  钟娜 )